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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长水乡毛岗河加宽桥工程竣工 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17-12-20 01:25 来源:县审计局


2017年第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洛宁县审计局对洛宁县长水乡毛岗河加宽桥工程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洛宁县长水乡毛岗河加宽桥工程位于洛宁县长水乡,该工程桥长33.04米,两侧各加宽5米。

该工程资金来源: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工程预算造价640,275.00元,洛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定招标控制价为601,807.00元。

该工程由洛宁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洛阳市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设计、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洛宁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公开招投标,河南宏盛建筑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于2013年11月6日签订施工合同,工期60日历天,合同价同中标价均为585,108.00元。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为合同价加签证变更。2013年11月7日开工建设2014年1月6日竣工,2015年12月14日甲方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合格。

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金额621,203.5元,其中合同内结算金额585,108.00元,签证项目结算结算金额36,095.5元。

二、审计结果

洛宁县长水乡毛岗河加宽桥工程报审结算金额621,203.50元,审定结算金额614,938.34元,审减工程结算金额6,265.16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洛宁县财政局已按照审计报告认定数拨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