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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寻峪河治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17-12-20 01:25 来源:县审计局


2017年第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洛宁县审计局对洛宁县寻峪河治理工程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洛宁县寻峪河治理工程位于洛宁县故县镇境内,由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对洛阳市洛宁县寻峪河-1+250~12+280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批》(豫水行许字[2012]84号),批复概算2,319.95万元,其中工程投资2264万元,由中央、省、市、县共同投资,拆迁补偿投资55.94万元,由市县政府自筹解决。工程建设内容:河道整治1.03公里,新建、加固提防1.49公里,岸坡护砌7.955公里,钢筋石笼护基3.05公里,重建生产桥1座。

该工程由洛宁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负责组织施工,委托河南省沙颍河勘测设计院设计、洛阳洲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监理,2012年12月甲方委托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招投标。该工程设6个标段,分别由河南中建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第1标)、河南中建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第2标)、河南金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第3标)、濮阳市黄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第4标)、河南舜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5标)、洛阳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第6标)中标承建(以下统简称乙方),2013年3月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同中标价共计18,954,592.46元,其中:第1标段2,507,963.20元,第2标段2,662,889.43元,第3标段2,718,335.83元,第4标段2,620,400元,第5标段3,498,900元,第6标段4,946,104元。该工程于2013年6月开工,2013年12月竣工。2014年8月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该工程报审结算金额共计19,113,574.72元。其中:第1标段3,368,307元,第2标段2,674,859.94元,第3标段2,519,590.01元,第4标段2,626,008.18元,第5标段3,095,321.59元,第6标段4,829,488元。

二、审计结果

洛宁县寻峪河治理工程六个标段报审结算金额总计19,113,574.72元,审定结算金额总计18,603,654.92元,审减工程结算金额总计509,919.8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洛宁县财政局已按照审计报告认定数拨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