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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涧口乡中心幼儿园教学楼 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17-12-20 01:26 来源:县审计局


2017年第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洛宁县审计局对洛宁县涧口乡中心学校组织实施的洛宁县涧口乡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工程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洛宁县涧口乡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工程位于涧口乡中心幼儿园园内,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552.04平方米,由洛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洛财预[2014]276号)批复资金405.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24.00万元,县财政资金81.00万元。工程预算造价3,207,662.86元,洛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招标控制价为3,147,059.09元。

该工程由洛宁县涧口乡中心学校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洛宁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洛阳祥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1日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河南宏业光大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招投标情况于2014年10月18日签


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开工日期为2014年10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15年4月20日,工程中标价和合同金额均为3,068,668.70元。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为合同价+变更签证。2015年5月20日经建设单位组织有关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金额3,068,668.70元。

二、审计结果

洛宁县涧口乡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工程甲乙双方报审结算金额3,068,668.70元,审计认定工程结算金额2,953,906.65元,审减多计工程结算金额114,762.0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洛宁县财政局已按照审计报告认定数拨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