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故县镇后竹园沟桥新建工程 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洛宁县审计局对洛宁县农村公路所组织实施并报审的洛宁县故县镇后竹园沟桥新建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洛宁县故县镇后竹园沟桥新建工程,项目地址位于洛宁县故县镇后竹园沟新建公路上,桥梁中心桩号K0+382,桥梁全长75.08m,全桥上部采用5-13m钢筋砼空心板,下部为U型台,扩大基础、柱式墩。
工程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河南省2014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4〕1202号)批复,项目总投资339.2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专项资金106.00万元、市县自筹233.20万元。
该工程招标建设的主要内容:桥梁全长75.08m,全宽8.00m,桥面净宽7.00m,桥两侧各设0.5m栏杆。全桥上部采用5-13m钢筋砼空心板,下部为U型台,扩大基础,柱式墩;主要工程量:人工日8493工日;主材水泥674吨、钢材99吨、中粗砂1027m3、碎石1517m3、片石351m3。
工程由洛宁县农村公路所组织实施(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委托河南路达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图纸的设计,施工图纸由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洛宁县后竹园沟桥、白水涧桥新建工程施工图纸设计的批复》(洛市交〔2014〕187号)批复,批复预算总投资257.66万元,平均每延米造价3.40万元。甲方工程施工图原预算总价2,576,568.00元,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价1,704,534.00元,项目招标控制价1,655,649.00元。甲方委托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投标事宜, 委托河南凯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质量监理,河南省银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中标承建,中标价1,597,700.00元。
甲乙双方于2014年12月2日签署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1,597,700.00元。工程于2014年12月25日开工建设,2015年7月30日竣工,合同工期150日历天,在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就部分施工项目进行了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
甲方于2015年12月6日组织由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组成的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了整体验收、验收质量合格,工程现已投入正常使用。
洛宁县故县镇后竹园沟桥新建工程,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金额1,939,519.86元,其中:合同价结算金额1,597,700.00元,设计变更及签证项目结算金额341,819.86元。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项目其主要结算内容为:
1.设计变更项目:桥梁设计按河床干涸无流水时设计基础开挖为干处挖石方,实际施工期间,桥位上游电站泄水致使河道径流较大已不能按原设计施工,经设计部门、监理机构及建设单位会商同意按放坡大开挖施工,由此增加开挖砂砾石工程量9,668.59m3,报审结算金额283,193.00元;
2.签证项目:由于初期美国种鸡厂未投产,建设单位招标时未考虑临时生产便道,桥梁在施工时美国种鸡厂已投产,为使该厂能正常经营,经施工单位、监理机构及建设部门会商同意,由施工企业修建临时生产道路880m,结算金额58,626.86元。
二、审计结果
洛宁县故县镇后竹园沟桥新建工程,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金额1,939,519.86元, 审计认定工程结算金额1,902,197.80元,审计核减工程结算金额37,322.06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洛宁县财政局已按照审计报告认定数拨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