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雷青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7-10-31 00:22
来源:洛宁县政府
宁政任〔2017〕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雷青民同志任县投资促进中心主任,免去其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刘平均同志任县农业局副局长(兼);
肖金帅同志任县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马廷文同志任县商业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兼);
杨蕾同志任县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郑超武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商业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井柏民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正科级);
孙中权同志任县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红波同志县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焦鼎瑜同志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