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组织开展宪法日法治宣传
时间:2017-12-12 23:40
来源:县环保局
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洛宁县环保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在洛宁县文化体育中心广场搭建固定法制宣传咨询台开展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
在县文化体育中心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县环保局25名环保志愿者流动法制宣传服务队向群众重点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旅游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公民环保行为准则》以及节水节能、低碳办公等环保科普知识。本次法制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环境保护文宣》、《环境宣传文宣(第一辑)》法律法规读本200余本,发放环保法、大气污染法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节水节能、低碳办公知识宣传单800余份。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仅弘扬了宪法精神,营造了在公民中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也增强了群众法治观念,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