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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经检大队成功处理一起“串货”投诉案

时间:2017-12-08 19:19 来源:县工商局

   近日,洛宁县工商局经检大队接到国内名酒生产厂家的举报,反映我县酒城销售假冒该厂注册商标的白酒,并出具了相关鉴定报告。经过工商人员缜密调查,还原了事实真相,排除了假冒嫌疑,避免了一起冤假错案。

   事件发生之初,为了查明真相,县工商局经检大队依法扣押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并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中,某酒城负责人表示该批白酒是从网上商城购进,并提供了进货凭证银行付款证明和供货商相关资料,同时要求对涉案白酒重新进行鉴定。而作为举报的厂家销售人员依然坚持认定该批白酒为假冒商品,并承诺对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鉴于这种情况,工商执法人员本着严谨负责,一查到底的态度,主动邀请厂家专业鉴定人员,在当事人的配合下,依法提取涉嫌侵权白酒样品和厂家提供的真品,对两种白酒的外包装、商标、标签、瓶体等方面进行细致辨别。最终,厂家鉴定人员未能说明鉴定方法和具体的假冒特征

   行业潜规则不能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经过工商执法人员严审细查,认为这是一起行业所说的“串货”行为,不是假酒仅以商标注册人出具的鉴定报告不能直接作为认定商标违法事实的证据不构成违法。作为市场监管的执法者,必须站在公正、中立的立场上,充分听取当事双方的意见,重事实、讲证据,既要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最后,县工商局经检大队依据法定程序,解除扣押,将涉嫌侵权白酒返还某酒城,并将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举报人未提出异议

(县工商局 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