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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举办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时间:2017-12-04 17:03 来源:洛宁县政府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121日,我县政府法制办在县法院组织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梁济民,各行政执法部门主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人和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观摩活动。


庭审开始前,梁主任向与会人员传达了举办此次观摩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强调了庭审观摩的有关纪律。


观摩人员全程旁听了县法院行政庭公开审理李某不服伊川县公安局强制戒毒一案。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庭审环节井然有序,顺利进行,为观摩人员直观、全面地展示了案件庭审过程。

庭审结束后,梁主任就此次庭审案件再次强调了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树立程序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强化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出庭应诉工作的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主动克服出庭应诉的畏难心理,提高应诉水平和辩论技巧,敢于和善于出庭应诉,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图/文:张莹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