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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明珠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洛宁县产业集聚区经八路、纵一路、纬三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7-11-30 22:53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产业集聚区经八路、纵一路、纬三路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宁明珠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洛宁县产业集聚区经八路、纵一路、纬三路建设工程。

2.2 项目编号:宁财采【2017】11-17-01号。

2.3 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

2.4 项目概况:

第一标段:洛宁县产业集聚区纵一路建设工程、洛宁县产业集聚区纬三路建设工程。

第二标段:洛宁县产业集聚区经八路建设工程。

2.5 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洛宁县境内。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建设工期:第一标段:90日历天;第二标段:90日历天。

2.8 预算金额:第一标段:13300591.43元;第二标段5724497.08元。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0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2.11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并提供2016年09月以来在本单位已缴纳连续一年及及以上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评定职称满三年),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并提供2016年09月以来在本单位已缴纳连续一年及及以上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

3.4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评定职称满三年),并提供2016年09月以来在本单位已缴纳连续一年及以上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

3.5 须提供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

3.6 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7 须提供2014年11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市政工程(包含内容应有路基、路面、涵洞等)】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8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11 投标人只可投报本项目一个标段。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

4.2.1 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页面)。

4.2.2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社保明细、劳动合同),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无在建承诺、社保明细、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社保明细、劳动合同),五大员岗位证及劳动合同,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类似业绩合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以上证件4.2.2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二维码必须能扫出相关信息,否则不予报名。

2)本款4.2.2条要求报名时必须携带的原件,以第3款“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售价:800/份。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按成本收取费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1日上午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明珠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9-69251158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电子邮箱:hnhxlys@163.com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