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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宁县涧口乡人民政府洛宁县涧口乡西湾至张村寨村道通村公路建设工程的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17-11-16 18:31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洛宁县涧口乡人民政府委托,就洛宁县涧口乡西湾至张村寨村道通村公路建设工程,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洛宁县涧口乡西湾至张村寨村道通村公路建设工程

采购编号:YXLY-2017-062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预算金额1371592.00元。

2、采购范围: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建设地点:洛宁县涧口乡

4、工    期: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7118

四、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20171115930分;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一室。

五、谈判小组名单:孙丽霞(组长)、田红占、代江涛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成交人名称: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郑洪杰

注册编号:豫241070800443

注册地址:林州市原康镇政府西院

七、成交金额:1367005.00

八、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九、公告日:20171115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洛宁县涧口乡人民政府

地址:洛宁县涧口乡

联系人:韦先生

  话:0379-66139001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2411

联 系 人:任女士

    话:0379-80886546 

    箱:yuxinluoyang@163.com

十四、附:洛宁县涧口乡西湾至张村寨村道通村公路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