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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水生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洛宁县文昌路跨洛河桥梁建设工程桥梁结构材料检测、施工监控项目第一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时间:2017-11-16 18:34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水生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洛宁县文昌路跨洛河桥梁建设工程桥梁结构材料检测、施工监控项目第一标段(三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文昌路跨洛河桥梁建设工程桥梁结构材料检测、施工监控项目第一标段(三次)

2、项目编号:XCZB19-1705047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概况:文昌路为洛宁县一条南北向城市主干道,连接洛宁县洛河两岸的主要道路。本次设计文昌路跨洛河桥桥北连接福宁大道,并通过辅路与滨河大道连通,桥南连接新宁大道。文昌大桥主桥采用(100m+100m)独塔单索面斜拉桥,桥塔中心桩号为K0+713.333;引桥上部结构采用37m、40m装配式部分预应力混凝土组合箱梁。桥梁起点桩号K0+262.833,跨越滨河大道、洛河北堤、洛河、洛河南堤,终点桩号K1+113.333。全桥跨径布置为(4×37m)+(5×40m)+(2×100m)+(4×37m)+(4×37m),全长850.5m。桥梁跨越洛河北堤、洛河南堤处,堤顶防汛路下沉约2m从桥下穿过,防汛路净空不小于4.5m。主桥100m+100m跨独塔双排单索面斜拉索,塔、梁、墩固结体系,桥面全宽40m,横向布置为2.5m(人行道)+3.25m(非机动车道)+11.25m(机动车道)+0.5m(防撞墩)+5m(护索带)+0.5m(防撞墩)+11.25m(机动车道)+3.25m(非机动车道)+2.5m(人行道)=40m。主桥主梁采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斜腹板单箱五室,主塔采用曲面箱形塔,主墩采用变截面箱形墩,钻孔灌注群桩基础,主引桥连接处设置240型伸缩缝。现对本工程的桥梁结构材料检测、桥梁检查、一般检测及道路桥梁工程材料试验进行公开招标。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6、预算金额:约124万元

7、招标范围:对洛宁县文昌路跨洛河桥梁及引线道路工程施工过程按照现行进行一般性材料(功能性试验)及实体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第三方检测):①材料试验检测(包括但不仅限于钢筋检测、水泥检测、粗集料检测、细集料检测、相关配合比验证试验等);②工程实体检测(包括但不仅限于桩基检测、支座检测、钢筋保护层检测、混凝土强度检测、钢绞线及锚夹具等特殊材料的检验、伸缩缝检测等)。

8、服务期:施工全过程及其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与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单位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包含城市桥梁检测资质)的相关资质证书(若省级建设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相关资质证书有等级划分的,应为甲级或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包含城市桥梁检测资质)或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或CMA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中认证范围具有相应的参数,并且合法有效;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部级颁发的检测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类似工程试验检测经验;

5、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本工程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安全质量状况,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一般性试验检测能力;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未出现过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

7、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投标人不得与所在试验检测或监控项目的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子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关系和利益关联;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中标的试验检测单位须按照现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所要求的试验检测内容及频率,独立地履行工程试验抽检工作;

11、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的投标人报名投标;

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16日-2017年11月22日每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必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营业执照,报名时请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用A4纸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注: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下同)

        间:2017年12月06日下午1500分整

        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水生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洛宁县兴宁东路水利局楼上

联系人:程先生

 话:131370513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2105室

联系人:刘先生

 话:0379-62361518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