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小界乡卡村村扶贫车间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洛宁县小界乡卡村村扶贫车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现委托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项目编号:宁财采【2017】11-6-1号
代理机构编号:ZPLY-17-123号
3、工程地点:洛宁县小界乡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乡村自筹、约799083.64元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5、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需提供五位关键人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
6、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2016年6月以来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单位章(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
7、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一份,自合同签订日期算起(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
8、提供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相关网站网上查询截图;
9、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和被授权委托人);
10、投标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 13 日至2017年11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按成本价收取。
四、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岗位证书;
4、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5、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
6、财务审计报告及网上查询截图;
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注: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以现场查询为准并留清晰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单位应确保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7年11月 17 日下午15时 00 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洛宁》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13838420821
地 址:洛宁县小界乡
招标代理: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常女士
电 话:0379-65185577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22号12幢长城花苑2-1104
邮 箱:hnzpjsly@163.com
行政监督:0379-66261339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