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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城乡规划局关于洛宁县城乡总体规划修编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17-11-09 03:29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城乡规划局的委托,就洛宁县城乡总体规划修编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洛宁县城乡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HNWXLY(2017094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财采【20170512-01)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洛宁县城乡总体规划修编项目,根据《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河南省县城建设规划导则》以及中共河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发挥城乡总体规划对城市发展的调控和引导作用,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洛宁县政府决定对《洛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进行重新编制,编制费用预算130万元,年底前完成编制任务。

采购内容:对《洛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进行重新编制。

四、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发布日期: 20171017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

评审日期:20171026

评审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吴长航、徐建红、秦静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成交人名称: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298

八、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7118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洛宁县城乡规划局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宁县产业聚集区北侧

联系人:杨先生 

  话:0379-66261333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室联系人:石先生

  话:0379-60160752

十五、附:洛宁县城乡总体规划修编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点击下载]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