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宁县涧口乡人民政府洛宁县涧口乡西湾至张村寨村道通村公路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洛宁县涧口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洛宁县涧口乡西湾至张村寨村道通村公路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宁县涧口乡西湾至张村寨村道通村公路建设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代理机构采购编号:YXLY-2017-062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1371592.00元
6、建设地点:洛宁县涧口乡
7、采购范围: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工 期:6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合格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提供近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相关网站网上查询截图),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2017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凭证或清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交通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
4、项目经理、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9月以来近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5、供应商2014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附网页版中标公告截图和网址);
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企业法人、被委托人以及项目经理),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7、供应商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谈判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谈判开启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报标将不予以接受;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不予受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报名(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3、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业绩证明资料;(2)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相关网站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3)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2017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凭证或清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及无在建承诺书;(6)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以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现场查询);(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8)“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的获取:同报名时间地点。
2、谈判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图纸按成本计取,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宁县涧口乡人民政府
地址:洛宁县涧口乡
联系人:韦先生
电话:0379-66139001
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2411室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0379-80886546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