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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宁县东宋镇人民政府洛阳市洛宁县东宋镇郭村村通组道路工程的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17-11-07 01:02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东宋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洛阳市洛宁县东宋镇郭村村通组道路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市洛宁县东宋镇郭村村通组道路工程;HNCA2017-ZB10-120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工程为洛宁县东宋镇郭村村通组道路工程,工期为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 10月31日

四、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2017年11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一室

五、谈判小组名单:姚忠臣、陈予峰、赵电俊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通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修武县竹林大道南段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同济路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四环228号3号楼1-5层01号

七、成交金额:798000.00元

八、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公告日:2017年11月6日(应是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洛宁县东宋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东宋镇

人:闫先生           

电    话:13083658888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8楼809室 

:史先生           

电    话:0379-60689512

人: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人:夏先生

电    话:15036366636

十四、附:洛宁县东宋镇人民政府洛阳市洛宁县东宋镇郭村村通组道路工程谈判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