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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1-06 19:34 来源:洛宁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改善全县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确保2018年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和国家认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途径,是涉及民生的重要工作,是必须完成的重要任务。2014年全县启动创建工作以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仍有一部分成建制以上中小学办学条件落后,存在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不达标,功能室缺乏、运动场面积不足,图书仪器、设备设施缺乏等问题。根据均衡创建评估指标体系,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所有成建制以上中小学要达到《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豫教基〔2011〕162号),如有一所学校达不到标准,则判定全县创建工作不达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尽快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上好学”的基本需求。

二、加大投入,切实改善全县中小学办学条件

近期,县教育部门对全县中小学办学条件进行了摸底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该方案于2017年10月16日经县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县财政将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改善办学条件方面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主要建设任务如下:

(一)完成4所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建设任务。计划投入资金5233万元,完成马店镇中心小学、下峪镇中心小学、涧口乡中心小学3所新建学校和东宋镇中心小学1所扩建学校建设任务。

(二)完成改扩建校舍类项目建设任务。计划投入资金7189万元,完成26个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17个新建和改扩建运动场建设项目和9个新建和改扩建学生厕所项目的建设任务。

(三)完成图书仪器和设备设施的购置配备任务。计划投入资金9985.526万元,完成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图书仪器、体音美器材、心理咨询室和教育信息化设备的采购、配送、安装任务。

三、强化责任,切实履职尽责,确保如期完成创建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创建工作。县教育部门要牵头负责,做好硬件建设类项目的规划、设计、图审、造价等工作,做好设备设施购置类配备标准制定和预算造价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筹措资金,在财力上予以保障;各乡(镇)要做好新建学校的征地、前期费用和施工环境的保障;县国土资源、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在用地、规划、建设等方面按照职能通力配合。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要在2018年5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9月份开学前建成投入使用;图书仪器和设备设施的购置配备要在2017年底前到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制定时间表,倒排工期,加班加点,确保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1. 洛宁县均衡创建校舍及场地类项目一览表
          
2.洛宁县均衡创建配备图书仪器设备设施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