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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动员会

时间:2017-11-01 00:18 来源:县地方税务局

1031日上午,我县召开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动员会,县人社局、地税局、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委、监察局等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洛宁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办﹝201790号),通报了2017年全县基本医疗保险运行情况,重点解读了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同时对下一步做好城乡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主管社保副职及经办部门和人员,一把手做为征缴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督导,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采取乡村干部分片、分级及包村、包组等措施,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做到“应保尽保,医保全覆盖”,确保征缴工作按时完成。

二是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要认真学习领会县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的文件精神,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流程,推进集中征缴。各乡镇、人社局、财政局等要充分发挥好底子清、业务熟、经验丰富等优势,积极协助地税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和县地税局要加强合作,做好改革后业务的衔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商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确保征收工作高效顺畅运行。

三是及时上解,确保安全。严禁将所收保费存入个人账户,不得延压、滞解保费,不得截留、挪用保费,确保日清日结。对发生资金流失的,将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是加强督查,严格奖惩。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乡(镇)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持续跟踪督查问效。对工作进度快、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因工作重视不够、超过规定时间仍不能完成任务的单位除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外将启动效能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