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磨沟河(凤翼路以北段)治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王范回族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洛宁县磨沟河(凤翼路以北段)治理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政府采购编号:宁财采[2017]10-09-4号
1.2代理机构编号:DHLY—2017—105号
1.3 项目名称:洛宁县磨沟河(凤翼路以北段)治理改造工程
1.4 项目招标内容:本次治理主要内容为渠岸整治、清淤、截污、绿化,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1.5项目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
1.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1.7预算资金:约258万元;
1.8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企业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外省企业必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
2.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2.4、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8月以来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
2.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6、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无不良行为记录,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须知
3.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0月30日至 2017年11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3.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
3.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外省企业必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网页截图(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无在建项目承诺书;(6)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无不良行为记录网页截图;(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备注:上述所有资料报名时除“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出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其余资料均须出示原件,并留上述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17年11月21日 09时30分,洛阳市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计生委四楼)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王范回族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兴宁西路20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598155697
行政监督:洛宁县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379-66261339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麦先生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方金典天汇中心写字楼1806室
电 话:0379-60898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