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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你!我县取消171项“奇葩证明”

时间:2017-11-06 19:15 来源:县编办

为深化 “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为民、惠民、利民服务,洛宁县政府扎实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坚决取缔各类无效证明、循环证明、杜绝各类奇葩证明,为群众生活办事增加便利。经依法审核确认,县政府决定清理各类规范证明171项,保留19项,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

一是对于此次未纳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于已经清理规范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再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严格按照规范后的办理方式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不得变相设置门槛或者以其他形式要求提供证明。

二是因法律法规调整需要增设或者调整证明事项的,要按照法定程序报有关部门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增设和调整要求其他部门开具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

三是转变作风优化服务,利用有效证件、现有凭证等材料代替各类证明。证明事项取消后全县各级部门加强配合,主动核实调查,保证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提交有效证件、凭证等相关材料、申请人书面承诺、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查询等方式代替。


(编办 黄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