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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永宁金铅冶炼有限公司15万吨/年废旧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时间:2017-10-25 17:51 来源:洛宁县政府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洛阳永宁金铅冶炼有限公司15万吨/年废旧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洛阳永宁金铅冶炼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洛阳永宁金铅冶炼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主要建设内容:引进世界先进的CX废旧电池集成系统,利用现有厂区空地建设一座废蓄电池拆解车间,经破碎、分级、筛分、浆化、压滤等工序处理后得到铅膏、废板删、硬橡胶、塑料等产品。项目实施后,可年处理废铅酸蓄电池15万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概述

废气:主要为废旧蓄电池破碎、分选等过程中产生的酸雾,经收集后采用酸雾淋洗塔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可以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废水:主要为水力分选废水、板删清洗废水、塑料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酸雾淋洗塔废水、废电解液等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噪声:主要为抓斗起重机、振动加料机、破碎机、水力分离机、风机、水泵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针对各机械振动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的不同特征,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降噪。

固废:主要为破碎工序磁选出的铁、污水处理污泥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不外排。

经采取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用地性质符合要求。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评价提出的各项建议后,工程所排各种污染物均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20171025日至2017117日,共10个工作日。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洛阳永宁金铅冶炼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宁县西山底乡阳峪村       邮编:471700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379-63085725   

邮箱:yongningjinqian@126.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天明路与农业路交叉口索克时代大厦1515         邮编:450000

联系人:高                联系电话:0371-56539508            电子邮件:2810244711@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公众对工程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包括:对项目选址是否认可;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应进一步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公众所关心的问题。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时间 

公众可以在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