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惠农政策
时间:2017-09-30 18:58
来源:商工委
一、扶持对象:
1.参加电商培训所有人员。
2.在洛宁注册的电商企业(或网络交易的实体店)。
二、扶持条件:
1.电商培训
免费对扶持对象进行电子商务技术培训。
2.扶持标准
(1)补贴2万元资金,用于建设村级服务点及配置必要办公设备,并能正常投入运营。
(2)以自主品牌为支撑的电子商务法人企业独立运行一年以上,且网上年销售额突破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5万元。传统百货、连锁超市、大中型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年网络销售额突破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3)对在我县投资建设的独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上年销售额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4)对电子商务专业乡镇,电子商务企业达5家以上,且每家电子商务企业网络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乡镇管理机构一次性补助5万元。
(5)企业、个人和乡镇组织、社会团体等在一行政村内组织、培育、聚集网店50个以上,或注册网店数量达到当地家庭户数的10%以上,且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除网店经营者享受其他优惠政策外,一次性奖励组织培育者10万元。
责任单位:县商工委
联 系 人:杨松成
电 话: 66231159 13015581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