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第二实验中学和长水镇王伙小学建设项目(二次)中标公示
时间:2017-09-29 17:37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教育局的委托,就洛宁县第二实验中学和长水镇王伙小学建设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洛宁县第二实验中学和长水镇王伙小学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洛财预【2016】617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为洛宁县第二实验中学多功能教室改造及长水镇王伙小学综合楼项目。
三、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体
本次中标结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中标结果信息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洛阳福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地 址:洛宁县兴宁西路竹园新村
投标总报价:542589.38元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马磊磊
注册编号:豫241161688309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国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侯天路6号25幢4-502
投标总报价:543744.74元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梁唐宇
注册编号: 豫24116163186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国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侯天路6号25幢4-502
投标总报价:621918.61元
投标工期:12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梁唐宇
注册编号:豫24116163186
第二中标候选人: 洛阳福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地 址:洛宁县兴宁西路竹园新村
投标总报价:622881.91元
投标工期:12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马磊磊
注册编号: 豫241161688309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宁县教育局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兴宁中路
联 系 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265200
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路61号东方今典1-10幢1单元2104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16550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招标人: 洛宁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9日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洛宁县第二实验中学和长水镇王伙小学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洛财预【2016】617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为洛宁县第二实验中学多功能教室改造及长水镇王伙小学综合楼项目。
三、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体
本次中标结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中标结果信息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洛阳福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地 址:洛宁县兴宁西路竹园新村
投标总报价:542589.38元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马磊磊
注册编号:豫241161688309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国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侯天路6号25幢4-502
投标总报价:543744.74元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梁唐宇
注册编号: 豫24116163186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国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侯天路6号25幢4-502
投标总报价:621918.61元
投标工期:12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梁唐宇
注册编号:豫24116163186
第二中标候选人: 洛阳福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地 址:洛宁县兴宁西路竹园新村
投标总报价:622881.91元
投标工期:12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马磊磊
注册编号: 豫241161688309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宁县教育局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兴宁中路
联 系 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265200
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路61号东方今典1-10幢1单元2104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16550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招标人: 洛宁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