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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县教育局联合开展“传承引领、法律护航暨审判+传统文化入校园”活动

时间:2017-09-20 18:57 来源: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全县中小学师生合法权益,全面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920日上午,洛宁县人民法院和洛宁县教育局联合开展“传承引领、法律护航暨审判+传统文化入校园”活动,启动仪式在县第一实验中学举行。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焦贵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庭长郑琨,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马怀庆,副县长韩丽莉,县法院院长李海雅等领导出席会议,县教育局长任绍星、工会主席贾书敏,县法院副院长杨继安、县人民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县教育局有关股室负责人、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县直各学校校长、第一实验中学全体师生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县教育局工会主席贾书敏宣读了《洛宁县人民法院、洛宁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传承引领、法律护航暨审判+传统文化入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洛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继安宣读了“传承引领、法律护航暨审判+传统文化入校园”活动派驻法官名单;

第一实验中学校长李学涛做了表态发言,他表示一定配合法院扎实推进此项活动的开展,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

县法院院长李海雅表示,将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整合资源,增强青少年明辨是非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因素诱惑、提高自我约束和自我防范能力,构建法院、学校和家庭“三结合”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县教育局局长任绍星希望派驻法官充分抓住有利时机,紧紧围绕当前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新形势,结合身边的生动案例,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教育效果。他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主动同派驻法官做好对接,并为派驻法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齐心协力,共同谱写法制教育新篇章。

最后,副县长韩丽莉要求:一是进一步推动深度融合;二是进一步强调教者参与;三是进一步落实全面教育。她强调,要通过深入开展此次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培养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才。


(图:孙利朋 文黄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