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 惠农(扶贫)政策

苹果、金珠沙梨种植扶持项目

时间:2017-09-17 18:54 来源:园艺局

一、扶持对象:

1、普通种植:洛宁县规划区域内集中连片发展苹果、金珠沙梨50亩以上的企业或个人。

2、矮化密植:集中连片种植面积50亩以上且具有带贫作用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

3、中草药:集中连片种植丹参、柴胡、连翘、金银花50亩以上,具有带贫作用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

二、扶持政策:

(一)普通种植:

1、苹果:在上戈、故县、罗岭规划区内种植的,第一年300/亩、第二年200/亩、第三年100/亩;在其它乡(镇)规划区内种植的,第一年200/亩、第二年100/亩、第三年50/亩。

2、金珠沙梨:在马店镇规划区域内种植的,第一年300/亩、第二年200/亩、第三年100/亩;在其他乡镇(除上戈、罗岭、故县外)种植的,第一年150/亩、第二年100/亩、第三年50/亩。

(二)矮化密植:

1、苹果:按矮化密植模式栽植,每亩栽植83棵以上。第一年1000/亩、第二年500/亩、第三年500/亩。

2、金珠沙梨:每亩栽植66棵以上。第一年500/亩、第二年300/亩、第三年200/亩。

(三)中药材:丹参种植种苗7000/亩以上,金银花种植种苗330/亩以上,柴胡种植无缺苗断垄现象,连翘种植种苗150/亩以上,每亩一次性扶持200元。


责任部门:县园艺局

联 系 人:张永朝

    话:66231336   13343886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