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赵村镇东王村小学综合楼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宁财采[2017]06-3号
一、招标条件
洛宁县赵村镇东王村小学综合楼项目已经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洛宁县教育局,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赵村镇东王村小学综合楼项目
2.2、招标编号:宁财采[2017]06-3号
2.3、建设地点:洛阳市洛宁县赵村镇东王村
2.4、项目概况:框架三层,建筑面积为1098.65平方米
2.5、招标范围:该项目的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预算金额:158.7723万元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2.9、工 期:180日历天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6年6月以来的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需提供查询方式;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开标时项目经理需与报名时保持一致,不允许更换;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
四、投标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18日至2017年09月22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由授权委托人携带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图纸押金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投递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15时30分整(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洛宁县教育局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兴宁路3号副5号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 话:0379-66265200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206室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9-60865286
邮 箱:hntianlong201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