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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时间:2017-09-14 01:49 来源:县人防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为进一步加强国防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我县人防警报设备设施的战备性能,按照省人防办统一要求,我县定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31分,在全县统一组织人防警报试鸣。届时,洛宁广播电台、洛宁电视台和县人防指挥通信车将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希望全县居民不要因此恐慌,正常进行生产、生活和工作。

 

 

 

洛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