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关于洛宁县陈吴乡谷圭村通组(通村)道路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洛宁县陈吴乡谷圭村通组(通村)道路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洛宁县陈吴乡谷圭村通组(通村)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HCLYZB(2017)019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财采【2017】07-10-1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
工 期:30 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预算书内的全部内容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
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
谈判评审日期:2017年9月12日
谈判评审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
王庆华 袁红伟 张孝锋
七、成交人信息:
成交人名称:河南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林州市合涧昌平路8号
成交金额:大写:伍拾捌万零陆佰圆整
小写:580600元
工 期:30日历天
八、公告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公告日:2017年9月13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陈吴乡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625971955
招标代理: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大厦10楼1003室
联 系 人:姚女士
电 话:0379-60155522
邮 箱:szshclyfgs@163.com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