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第一届运动会乒乓球竞赛规程
一、时间和地点
2017年8月25在洛宁县综合体育馆举行。
二、竞赛项目
1、成年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2、青少年组:(初中、小学)。男女混合团体、男女单打。
三、参赛单位
成年组由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代表团参加。青少年组由各乡镇及县直各中小学参加。
四、运动员资格
1、成年组(2012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2、青少年组(有洛宁县学籍的初中、小学在校学生)。
3、资格:按洛宁县第一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成年组男运动员4名,女运动员4名;青少年组男女运动员各4名。
六、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2、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比赛,第二阶段淘汰赛加附加赛决出1至8名,各单项比赛均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进行,决出1至8名。
3、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和五局三胜,每局实行11分制。其出场顺序为:A—X, B—Y, C—Z,A—Y,B—X。各单项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制。
4、比赛使用40+毫米三星红双喜白色乒乓球。
七、名次与奖励
1、团体和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参赛队(人)不足八名(含八名)减一录取,计分由高分计起。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宁县第一届运动会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与报到
1、报名:按洛宁县第一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2、报名地点:洛宁县教育局体育卫生办公室
联系人:杨安平13673907012
3、报名时间:8月19至20日,
4、报名需交证件:单位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体检证明、保险单、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九、裁判员
裁判长:张汉超
裁判员:段西平 张中民 张汉超 尚瀚宇
赵 娜 党 宁 雷艳辉 杨安平
十、经费
各参赛队经费自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