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脱贫攻坚领域“机动式”巡察工作正式启动
8月1日,洛宁县召开了脱贫攻坚领域“机动式”巡察工作动员会。会上,市县脱贫攻坚“机动式”巡察组组长、嵩县巡察办副主任卢海波发表讲话,进一步明确了本轮巡察的对象范围、具体任务、工作重点和纪律要求,并公布了巡察组办公地点、举报电话等内容。
根据市委、县委的安排部署,本轮巡察从7月31日开始,为期20天左右。主要采取受理信访、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扶贫资金的申请、拨付、管理以及使用效率等方面开展“机动式”巡察,着力发现:贯彻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在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批、招投标、实施、验收等环节暗箱操作、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行贿受贿,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审核把关不严,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雁过拔毛、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在脱贫攻坚检查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在脱贫退出中欺上瞒下,搞“被脱贫”“数字脱贫”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其他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会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郑景波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就做好我县脱贫攻坚领域“机动式”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巡察组要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围绕职能压责任、围绕责任找问题、围绕问题找线索、围绕线索找风险,有效预防和遏制脱贫攻坚领域存在的问题,推动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巡察重点。准确把握定位,围绕“三大问题”“六项纪律”深化政治巡察,紧扣“精准”二字,找准穴位发现问题,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重点监督。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工作合力。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巡察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巡察组要紧紧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认真遵守各项巡察纪律,严格依规依纪开展工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做出积极的贡献。
市县脱贫攻坚“机动式”巡察组全体同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同志、涉及扶贫领域的28个县直单位纪检组组长以及16个扶贫开发重点乡镇主抓扶贫工作副职参加了会议。(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