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第一届运动会中国象棋竞赛规程
一、时间和地点
2017年9月15号---- 9月17号、在洛宁县教育局会议室举行。
二、竞赛项目
团体赛、个人赛。
三、参赛单位和人员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厂矿企业代表团、参加个人赛的象棋爱好者。
四、运动员资格
1、资格:按洛宁县第一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2、具有洛宁县户籍的象棋选手;工作单位在洛宁,户籍不在洛宁的选手也可以参赛(须单位出具证明)
五、参加办法
按照宁政办【2017】49号文件《洛宁县第一届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必须组队参加比赛;县直各系统也必须组队参加比赛;洛宁境内的厂矿企业可以组队参加比赛;受人数限制不能组队的单位及社会上的象棋爱好者可以报名参加个人赛或组成联队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运动员4人以上,其中4名为团体赛队员,其他为个人赛队员(运动员和领队可以兼职);并在报名时注明,正式报名后不许改动。
六、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1年竞赛规则》。
2、个人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棋手名次排列指标依次为积分、对手分、胜局、犯规、后走局数、前一轮成绩。
3、团体赛:团体名次在棋手得分基础上计算成绩,四个人得分之和为团体成绩,根据总分排列名次。
4、前5--7轮本队队员不相遇,成绩代表团体成绩。个人赛本单位棋手编排时不回避。
5、比赛迟到10分钟者按弃权处理。
6、采用积分循环编排制,进行9--11轮比赛。
7、比赛时间采取计时制或包干制,计时制双方各20分钟,超时判负;包干制公用时间40分钟,40分钟用完读秒。
8、在正常情况下劣势方无法取胜的情况下,优势方随时可提请裁判裁决,裁判有权判和,劣势方不得拒绝。
9、限着为30回合,同样性质的捉打只记一个循环,将军最多记六着。
10、简单定式和棋,裁判有权判和。
11、棋局终了时,双方运动员签字。
12、连续2轮弃权者,不再进行编排。
13、运动员序号由电脑自动抽签确定。
七、名次与奖励
1、团体比赛奖励前3名,根据参赛队伍数确定;名次按各队总分多少排名,不足8名者减一录取;
2、个人赛奖励前8名,根据参赛人数确定;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洛宁县第一届运动会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与报到
1、报名:洛宁县第一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规定执行。
2、报名需交证件:单位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体检证明、保险单、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3、 报名时间: 8月28 日—8 月 30日
报名地点:县体委办公室
联系人:孟淑敏 电话:13721640882
九、象棋比赛组委会与裁判委员会
裁 判 长:马友虎 王伟良
副裁判长:张智超 王玉明
裁 判 员: 李湘生 卫同周 王玉明 冯明升 梁小卉
十、经费
各参赛队经费自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