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洛宁县第一届运动会篮球赛规程
比赛时间: 2017年9月20日
比赛地点:洛宁县金星篮球俱乐部
竞赛规模:各乡镇组织本乡镇、县直各单位篮球队参赛。
一、参赛办法:
1、各乡镇必须组织本乡镇男子篮球队参赛。其中:。每队运动员10名,领队、教练各1名(在比赛中,如外援队员遇意外不能再参赛,则该队不能再另找替补队员)。
2、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本乡(镇)辖区内有效居民身份证。
(2)在隶属县直单位的乡(镇)派出机构工作的干部职工可优先代表所在乡(镇)参赛。
(3)在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县办学校工作的干部、职工可代表原籍乡(镇)参赛。
(4)在大中专院校、县内中学就读的学生凭有效学生证,以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可代表原籍参赛。
3、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一经发现,则取消队员所在队该队员上场参加比赛的全部场次的成绩(每场成绩按0:20计)。
4、运动员必须经大赛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赛,如遇特殊情况,由组委会资格审查小组审定。凡资格有争议,归属问题未确定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5、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支代表队比赛,不得跨队比赛;报名后,各参赛队不得中途改参赛队员名单
二、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篮协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乡镇篮球比赛方案活动方案。
2、比赛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方式,决定小组名次。第二阶段进行交叉赛,决出前八名。
3、小组赛每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积分相等,胜者名次列前;如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4、服装:各参赛队应准备两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上衣前后应有明显号码(号码为4—15号),不符合规则规定不得上场比赛。(注:深色指的是绿、黑、蓝色,浅色指的是红、白、黄色)
三、奖励办法
1、奖励前八名,按9、7、6、5、4、3、2、1积分,不足八名(含八名)减一录取,积分由高分积起。
2、1——3名奖金、银、铜奖牌。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洛宁县第一届运动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
2017年 8 月 5 日至 25 日,报名时需交报名表(注明运动员参赛号码),运动员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乡镇以上医院身体健康证明,保险单原件。
五报名地点:洛宁县金星体育俱乐部二楼
联系人:史宁波18137909775 韦贺祥18317820619
六、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附: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