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

时间:2023-01-04 23:45 来源:洛宁县信访局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卫松涛: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主持县信访局全面工作。

  朱三友:党组成员、副局长。主要负责信访案件查办、复查、党建、宣传、文明创建、纪检监察等工作,分管查办科、核查办等工作。

  曲彩文:党组成员、副局长。主要负责网上信访、办信、网络信息管理等工作,分管办信和网络信访股、办公室等工作。

  程伟涛:副局长。主要负责来访接待。分管接访科等工作。

  二、机关职能

  (一)推动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以及拟定全县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意见、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包括电子信件),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案件。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群众集体赴县以上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五)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势,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全县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的交流活动。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1.承担机关公文、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协调指导全县信访系统的调研工作;负责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工作建议;负责意识形态、信访宣传、新闻发布、信息、舆情等工作。

  2.承担公文处理与管理。做好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及档案、办公场所管理工作;做好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密和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工作;京、省、市值班安排协调工作。

  (二)办信和网络信访股

  1.负责受理群众来信,综合分析来信情况,筛选重要信息,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县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建议。

  指导全县网上信访、电话信访工作;负责办理国家和省、市投诉受理办公室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受理群众通过网络,固定电话,手机短信,县委书记、县长电子信箱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的办理以及网上舆情应对等。

  3.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视频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开发、维护及应用培训;负责内、外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及网络安全、保密等;负责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工作。

  (三)督查股

  1.负责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在乡(镇)和县直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提出对乡(镇)及县直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措施、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负责信访专项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督查指导基层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协调处置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等“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

  2.负责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的信访案件和办公室自立信访案件的催查查办;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对转办、交办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定期分析办案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指导全县信访办案工作。

  3.承担洛宁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洛宁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接待、受理、办理群众申请复查的信访事项。

  (四)接访股

  1.负责群众来县上访的登记、接谈、转送、交办和督办;负责县级领导包案的组织协调工作;联系政法委、公、检、法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问题,规范信访秩序;负责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转办、统计、分析;承担律师接待窗口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京、省、市值班信访信息的转呈及相关业务的协调;指导全县来访接待工作。

  2.负责协调配合职能部门接待处置特定群体来访工作;负责维护来访接待场所及周边信访秩序,处置突发信访事件;承担重要会议期间及敏感节点信访工作保障任务;负责县级领导接待的组织协调批办案件的交办、督查、报结及督查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接待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信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信访突发公共事件。

  四、办公地址

  河南省洛宁县公安路85号

  五、联系方式

  邮编:471700

  电话:0379-66231276

  六、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夏季)

  14:30—18:0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