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1-06 18:46 来源:洛宁县应急局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冯有良: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闫 博: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办公室、协调办、应急指挥中心、法规培训股、防灾减灾救灾、党建、纪检、三零创建、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蒋应超: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工贸、危化、审批、规委会、专委会、政法、等工作

  白克治: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非煤矿山、执法队、财务、统战、信访、乡村振兴等工作

  二、机关职能

  洛宁县应急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非煤矿山、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现有党员19人。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承担机关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重大政务事项的督查工作。

  (二)综合协调办公室

  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节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负有专门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 专项整治等工作,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 考核、奖惩、提醒、督办、问责等工作; 负责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三)防灾减灾救灾办公室

  统筹、协调全县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 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建立全县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导城乡安全发展工作: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各乡(镇)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实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

  (四)政策法规培训股

  组织研究拟定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和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依法组织、指导、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资格考核,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和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听证、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指导、 协调和监督县安全执法队伍各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五)矿山监督管理股

  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已取得采矿证的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的监督检查和开展行政执法等工作,组织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申报工作;组织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综合监督管理股

  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销售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开展行政执法等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烟花爆竹批发销售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县内危险化学品告知性备案工作并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查、申报工作;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和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医药、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开展行政执法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安、交通、水利、林业、住建、邮政、商工委、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管理、卫健委、环保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成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应急指挥中心

  承担应急指挥平台的值守值班,专业救援力量和应急救援力量的备案、管理 、协调等工作;拟定事故灾难和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提请驻宁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的预案,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督促落实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与总体应急预案的衔接协调;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四、办公地址

  兴宁中路298号

  五、联系方式

  电话:0379-66231967

  邮箱:lnxajj@126.com

  传真:0379-66231967

  六、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夏季)

  14:30—18:0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