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峪镇

时间:2023-01-04 15:34 来源:洛宁县下峪镇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陈 雁:县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负责党委全面工作。

  刘宁波:党委副书记、镇长。负责政府全面工作。

  山利波:党委副书记。负责党建、机关、人大、政协、工会、人事、老干部、财政、审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意识形态、水利(防汛)等方面工作。

  程相科:党委副书记。负责统战(宗教)、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林业(森林防火)、畜牧、改厕、秸杆禁烧、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工作。

  王鹏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督查、绩效考核及镇级各项工作落实。

  任军: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党建、烟叶生产、卫生健康、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协助山利波同志抓党建组织工作。

  马利鸽: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管理、妇联、团委、教育、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信用体系建设、项目全流程资料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助程相科书记分管乡村振兴工作(乡村运营、三变改革)。

  符延强:副镇长。负责国土、城建、住建、规划、集镇建设、易地搬迁、镇区管理、社区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山利波书记分管党政办、做好机关管理、保密、后勤工作。

  田小飞: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武装、环保、交通、食品、劳保(新农合、养老保险)等方面工作。

  张阳阳:副镇长。负责宣传、写生旅游、文化、文明城市创建、统计、电商等方面工作。

  雷玉锋:副镇长。负责政法、综治信访、110联动、司法、国家安全、综合执法等方面工作。

  齐 勇:副镇长。负责工业、科技、安全生产(矿山、消防安全)等方面工作。

  二、机关职能

  镇党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三)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六)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镇政府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纪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民收入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

  (四)应急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上级部门依法处理;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建立档案,并实施监控管理,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五)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等工作;承担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六)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

  (七)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决定,以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合机制;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九)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

  (十一)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

  四、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洛宁县下峪镇柳林路215号

  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79-66061810

  邮 箱:lnxxyzzf@163.com

  六、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