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水镇

时间:2023-01-06 19:21 来源:洛宁县长水镇

  一、领导班子

  卫朝华: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杜扶苏: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协助卫朝华同志主持镇党委日常工作。

  马学峰: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负责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牵头“151”整体工作,负责集镇建设、项目、督查、人事、财务、国土、规划、城建、机关管理、市政物业、审计等工作。

  陈麦仓:党委副书记。负责党建、政法、工会、民族宗教、脱贫攻坚、“五星”支部创建、政协、科协、三清两建、党务政务公开、三变改革、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烟叶生产、农业特色产业、秸秆禁烧、厕所革命等工作。

  尚静静: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张力雯: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宣传、文化、旅游、妇联、团委、舆情处理等工作。

  王龙飞: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发改、环保、金融信贷、工业经济、产业园区、统计、科技、易地搬迁、蔬菜大棚资产管理等工作,参与集镇建设工作。

  杨建波: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武装、统战、乡贤返乡创业、卫生医疗、交通等工作。

  金远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负责综治、平安建设、信访稳定、综合执法、司法、三零创建、消防安全等工作,协助陈麦仓同志抓民族宗教工作。

  周文轩:副镇长。负责安全生产、人居环境整治、商务、招商引资等工作,协助陈麦仓同志抓农业农村工作。

  康睿:副镇长。负责民政、教育、残联、劳保、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二、机关职能

  长水镇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长水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有关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推进反腐败斗争;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经济发展。统筹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经济建设项目,促进经济增长;推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提高农业发展水平,增加村民收入;做好投资促进、重点项目服务,以及工业、交通、商贸、就业、统计等工作。

  (三)乡村建设。统筹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做好村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做好“厕所革命”、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容村貌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四)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管理和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

  (五)平安建设。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决定,以乡镇名义独立开展执法活动;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协调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做好专业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机构开展执法活动;承担与行政执法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检查等工作。

  (七)行政审批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本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村综合服务实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三、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应县级党委办、政府办、人大和政协机关、改革办、机构编制等部门。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对应县级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对应县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交通运输、商务、文化旅游、审计、统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

  (四)乡村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对应县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乡村振兴、水利、林业、人防等部门。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对应县级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对应县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网信、信访等部门。

  (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决定,以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应县级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八)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应县级行政审批和信息管理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对应县级应急管理等部门。

  (十)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对应县级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

  (十一)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对应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部门。

  四、办公地址

  长水镇洛书东路9号

  五、联系方式

  电话:0379-66021887

  邮箱:lncsx@163.com

  六、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