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

时间:2022-03-07 18:15 来源:洛宁县公安局

  一、领导机构及分工

  刘海波,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第一责任人职责。

  盛建立,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协助刘海波同志抓县公安局全面工作,负责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国内安全保卫、治安管理、消防安全、控申工作、交通安全、巡逻防控和反暴恐、监所安全和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政治处、国保大队、森林警察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科、控申科、交警大队、巡警大队、反恐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后勤科,分管联系武警中队,分包景阳派出所、赵村派出所、陈吴派出所、涧口派出所、马店派出所、长水派出所。

  李继星,县局副局长 负责打击刑事犯罪、禁毒、网络安全等方面工作;分管刑警大队、禁毒大队、网监大队、财务科,分包故水派出所、下峪派出所。

  师伟远,县局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组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等方面工作。主持驻县公安局纪检组全面工作;分管驻局纪检组、督察大队、维稳大队、留置看护大队,分包罗岭派出所、上戈派出所。

  陈 凌,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经济犯罪侦查、信息化建设及应用、110指挥中心和大情报等方面工作;分管警令部、信息通信科、经侦大队,分包东宋派出所、河底派出所、小界派出所。

  刘耀武,县局副局长 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分管法制大队、案件受理室,分包城区派出所、城郊派出所。

  贺雪峰,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负责公安政治、党建工作;主持政治处工作;分管宣传科,分包兴华派出所、底张派出所。

  二、单位概括

  洛宁县公安局受中共洛宁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业务受市公安局指导。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打击刑事犯罪,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和社会治安防范,确保监所安全,承担消防和交通管理。下设43个科所队室,其中10个内设机构,14个直属机构,19个派出机构,现有副科级以上建制单位4个。全局现有人数728人,其中已授衔民警267人,财政工人、干部57人。

  三、机构及职能

  警令部:负责公安业务的调查研究,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收集发送情报信息;接受群众报案、求助;档案管理工作。

  政治处:负责公安队伍思想整治工作及劳资、警衔、党建、宣传等工作。

  中共洛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负责查处违纪事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督察大队:负责督察警风警纪和依法办案等工作。

  治安大队:负责全县治安管理、治安防范及户政管理工作。

  经侦大队: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破案工作。

  法制大队:负责各办案单位的治安、刑事案件的依法受立案、审批以及办案中心的管理工作。

  控申科:接待办理群众信访案件。

  国保大队:查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及非法宗教活动、出入境管理工作。

  后勤科:负责警务保障等工作。

  财务科: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看守所:负责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及短期服刑犯人的教育监管工作。

  拘留所:负责违法人员的教育监管工作。

  刑警大队:负责全县刑事案件,打击刑事犯罪。

  交警大队:负责全县的交通秩序管理及机动车辆的牌照审验。

  巡警大队:巡逻执勤,配合整治城区社会治安秩序。

  出入境管理科:负责群众护照及出入境办理工作。

  网监大队:负责网络安全等工作。

  通信科:负责网络通信及网络设备建设等工作。

  维稳大队: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禁毒大队:负责打击与毒品犯罪相关工作。

  反恐大队:负责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等工作。

  森林警察大队: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火等工作。

  看护大队:负责执行看护等工作。

  派出所:负责各辖区的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及户口管理工作。

  四、联系方式及地址

  邮 编:471700

  联系电话:0379-66231960

  邮 箱:lyslnxgaj@163.com

  地 址:洛宁县永宁大道10号

  五、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夏季)

  14:30—18:0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