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体育局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张生涛:党组成员、副局长、总督学。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意识形态、信访稳定、民族宗教、关心下一代、机关政务事务管理、行政服务中心、财务管理、教育统计、扫黑除恶、人事管理、年度目标考核等工作。
贾丰伟:党组成员、副局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负责德育、思政教育、团队建设、教育资助、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校园足球、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深化改革、内部审计、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张利东: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学校管理、学前教育、法治教育、提议案办理、征兵、项目建设、民生实事、师资培训、师德师风建设、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妇联、计划生育、舆情处置等工作。
李春涛: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贾书敏:机关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负责教育教学、高招、中招、教育督导、民办教育、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国家安全、安全生产、工会、招商引资等工作。
刘鸿志:党组成员。负责协助贾丰伟同志开展工作。
二、单位概况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34所,在校学生78482人。其中,普通高中4所,在校学生8884人;职业学校1所,在校学生1550人;初中34所,在校学生17739人;小学81所,在校学生34592人;学前教育阶段113所,在园幼儿15574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143人。
洛宁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凝聚社会各界力量,营造浓厚重教氛围,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越来越强。先后获得“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河南省家庭教育示范县”“河南省民办教育服务与管理先进单位”“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教育宣传‘十佳’县(市、区)”“洛阳市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洛阳市校园足球先进单位”等国家、省、市级荣誉30余项,入选首批全国县域足球典型,创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52所、“全国新教育实验优秀学校”23所。2020年,作为全国13个营区唯一的县级承办单位,承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小学组)第二营区分营和总营活动,并荣获“2020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优秀夏令营承办营区”称号。2021年,成功举办“巴迪瑞杯”中国公路自行车联赛第一、二站赛事和“中国体育彩票·巴迪瑞杯”河南省公路自行车冠军赛、锦标赛。2022年,承办河南省校园足球“省长杯”暨校园足球夏令营最佳阵容选拔赛。2023年,承办“巴迪瑞·蓝图杯”2023年首届中国公路自行车职业联赛、“巴迪瑞杯”河南省青少年公路自行车锦标赛暨河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公路自行车资格赛、河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组公路自行车比赛等赛事。实验一小、实验二小、实验一中等学校荣获“河南省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特色校”称号。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
洛宁县教育体育局内设9个股室,其名称和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
2.协调学校治安的综合治理,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人事股(师资培训办公室)
1.负责上级有关教育系统的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教育系统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局属二级机构的班子建设和干部任免(聘任)、管理、培训和体制改革工作,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全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教职工岗位设置与管理,以及对全县教职工绩效考核的指导和二级机构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
2.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包括岗位培训、新课程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新任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学历教育等;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录与管理工作;负责名师与骨干教师的培养与管理。
(三)计划财务股
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承担机关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安排和分配下达教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年度计划,教育系统财经纪律的执行及后勤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落实;负责教育系统财务预决算、审计、统计、招商引资、各级各类学校项目工程建设及学校规划、建设、学校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检查教育经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教育系统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培训;做好机关后勤服务及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中小学国有土地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
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和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工作;负责中小学课程设置及方案实施;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和中小学德育教育及全县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评估与管理;负责全县中小学的调整和布局规划;负责中小学招生计划的安排和实施等工作。
(五)招生办公室
负责高招、中招以及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方面的招生(含函授、进修、自学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工作。
(六)教育督导办公室(洛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代表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在所辖区域内执行教育督导任务;对乡(镇)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七)体卫艺事务中心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制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全县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指导全县的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3.组织开展业余体育训练,培养、选拔并向上级输送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
4.贯彻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对社会体育活动进行指导。
5.充分发挥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中的作用,建立和健全各行业、系统体育协会和其他群众体育组织,逐步形成社会化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6.加强对体育产业、体育市场以及以健身、竞技等体育活动为内容的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7.指导监督各学校体、音、美课程落实开课情况,开全课程、开足课时。
8.组织开展学校文化艺术活动和全县性大型师生艺术展演。
9.组织学校开展经常性体育活动和全县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10.负责学校体、音、美教师的业务培训。
11.督促学校做好卫生工作,预防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开展健康教育,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的监督。
12.开展学校禁毒宣传和艾滋病预防宣传工作。
13.负责全县农村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
14.负责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普及与推广。
(八)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
1.承担面向全县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贯彻落实上级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执行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培训日常执法检查和一般违法案件查处;指导规范面向全县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2.负责对县域内民办学校(民办高中、民办初中、民办小学、民办幼儿园)的审批、年检、党建工作、教学业务和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和监管职责。
(九)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促进中心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统筹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事业的发展,拟定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加强对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建设、招生与就业等工作的指导。
3.深化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劳动者的思想素质、劳动技能。
4.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教科研工作的指
导、规划与开发,开展教学论文、优质课及其他教学成果的
评选和交流,组织进行教材研发、教改实验、课题研究。
5.对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校的教学效果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等。
6.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对全县各学段学生资助工作进行管理。包含全县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相关贷后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学前教育阶段等资助工作的管理。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办公地址
兴宁中路42号
五、联系方式
电话:0379-66231155
传真:0379-66263733
邮编:471700
邮箱:lnjyxx@126.com
六、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夏季)
14:30—18:0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