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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投资服务政策

时间:2017-12-20 18:42 来源:

洛宁作为全省“对外开放先进县”、“河南省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始终坚持把扩大开放、招商引资作为主战略,对投资者实行“一条龙”服务、 “保姆式”服务,努力营造优良的投资环境。为了体现我们的诚意,最大限度减小客商投资成本,对于到洛宁投资的企业,我们始终坚持提供最优惠的投资政策、最优良的投资环境、最优质的全程服务。

土地方面,企业愿意自已建设厂房的,以优惠的价格供应土地,需要租赁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生产的,前三年租金全免,购买标准化厂房前三年按成本价出让,三年后按市场评估价出让。落户产业集聚区内企业,提供项目规划红线外“六通一平”,即:通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排污管道、通气及场地基本平整。

企业用电省网直供,实行峰谷电价。一般大工业1—10千伏用户电价尖峰每千瓦时低谷0.33717元,平段0.6292元,尖峰1.07893元。

县政府积极帮助符合条件企业争取国家、省、市扶持资金、产业优化资金、工业结构调整资金、企业自主创新资金、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以及扶持高新技术产业资金等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所得的予以全免,需上缴国家、省、市的县里协调争取按最低限收取。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和产业带动力大的项目,我县将按照“政策根据项目定,服务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给予更大的优惠。

每一个重大项目,我们都明确一名县领导分包联系,派驻一名正科级首席服务官,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本着帮忙不添乱,服务不干涉的原则,企业围墙以内由企业自主经营管理,涉及围墙以外的事务,全部由政府负责协调处理,确保企业不受任何外界干扰。

我们真诚期盼各位企业家朋友能够多到洛宁走一走,看一看,寻找商机,寻求合作。洛宁县委、县政府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优惠的政策,更加优越的环境,与大家共谋发展、共创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