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

时间:2023-01-06 18:50 来源:洛宁县林业局

  一、领导班子

  徐建生:党组书记、局 长。

  贾志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学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玉涛:党组成员、县纪委驻林业局纪检组组长。

  孟召锋:党组成员、国有吕村林场场长。

  杜淑杰:党组成员、国有全宝山林场场长。

  程志新:一级主任科员。

  马晓军:机关党委书记。

  王白阳:绿化服务中心主任。

  二、单位概况

  洛宁县林业局是由县自然资源局管理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其职能主要是切实加大生态系统建设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建设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和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高效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

  其现有干部职工443人,其中在职干部职工313人(其中林业技术干部130人)。近年来,县林业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建设林业强县”的宏伟目标,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中央财政补贴等国家重点林业工程,组织实施了山区生态体系建设、生态廊道网络建设、村镇绿化、林业产业等省市重点工程,不断完善林业执行体系,加大林业执法和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从而使全县林业建设得到了健康快速发展。成功创建了中国特色竹乡、全省林业生态县、全省林业生态文明示范县、省级森林城市、中国生态文化名山(全宝山),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全国特色种苗基地、全国经济林产业示范县、全国绿色能源建设示范县、全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县、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县、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杨木制品)、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和河南省林业生态县、河南省造林绿化十佳县、河南省科技造林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三、机构设置及职能

  林业局内设一室、五股、一委。

  1、办公室

  (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

  (2)拟定林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中央、省级、市级、县级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

  (3) 监督和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编制年度生产计划;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直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生态建设修复股

  承担森林、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林业生态建设保护修复、国土绿化的政策措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建设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森林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乡村建设工作;承担天然林保护工程、公益林管理、退耕还林等工作。

  3、森林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拟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根据授权统一办理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4、生态保护和国有林场管理股

  (1) 监督管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初审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保护建设、生态修复、监测评估等工作,指导督促重大案件查处;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指导湿地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湿地资源,监督、协调、组织落实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组织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建立健全相关档案;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工作;研究提出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调整意见或建议,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2) 承担国有林场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负责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全县国有林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森林灾害预防股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火装备建设;负责森林防火技术培训;检查、督促全县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法规、政策;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管理工作,指导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管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预警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6、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股

  (1)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

  (2)指导林业产业工作,推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升级,拟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林木种子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林产品加工与产业发展,以及林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指导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拟定全县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及重点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花卉苗木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花卉苗木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全县林下经济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林下经济项目的建设与发展。指导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拟定国储林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7、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下属机构

  林业局下属绿化服务中心、国有全宝山林场、国有吕村林场3个正科级单位以及林业技术指导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木种苗工作站、林业科学研究所4个股级单位。

  1、绿化服务中心(正科级)

  负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做好古树名木管理等。

  2、国有全宝山林场(正科级)

  负责其国有林区的生产经营管理。

  3、国有吕村林场(正科级)

  负责其国有林区的生产经营管理。

  4、林业技术指导站

  负责全县林业技术推广及科研开发工作。

  5、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负责全县林木和野生植物防治及检疫工作。

  6、林木种苗工作站

  负责全县林木种苗管理工作。

  7、林业科学研究所

  负责全县林业科研工作。

  五、办公地址

  河南省洛宁县凤翼路北

  六、联系方式

  邮编:471700

  电话:0379—66231995

  七、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夏季)

  14:30—18:0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