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机构 > 县政府组成部门 >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时间:2023-01-05 18:09 来源:洛宁县科工局

  一、领导班子

  王战超:党组书记、局长。主持科工局全面工作。

  朱恩成:党组成员、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主持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协助王战超同志抓好政府参股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金融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负责金融形势分析、企业融资、金融政策、金融扶贫,负责引金入洛、金融创新等工作。联系人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及各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全县金融风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防范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牵头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局地方金融综合监管办公室。对上联系市金融工作局。

  牛静波: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机关党建党务、企业党建、机关财务、职工培训、意识形态、人事、统战、能力作风转变、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会、营商环境、文明城市创建、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省放权赋能改革推进工作,负责企业清欠,负责局机关工作纪律整顿、局党组研究工作的督促检查,驻行政服务中心业务,负责“万人助万企”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分包小界乡山后村驻村帮扶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局办公室、“万人助万企”综合协调办公室。对上联系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市工信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市产业政策和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人事科。

  卫俊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招商引资、工业项目谋划、项目链长制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工业经济产业政策和谋划。负责军民融合、环境污染治理、乡贤回归、安全生产、消防、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国家安全、反恐、禁毒、综治、扫黑除恶、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县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对接县供电公司相关业务。分管信访稳定、企业纠纷化解、工业项目建设与“三大改造”、产业政策的制定与推广利用、重点项目谋划、负责协助工业企业产业扶贫、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县黄金公司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负责分包兴华镇董寺村驻村帮扶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股、发展规划与产业股。对上联系市军民融合办(国防科工局)、市工信局发展规划科、装备工业科、材料工业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技术创新和未来产业科、化学工业科(安全生产指导科)。

  卫松波:副局长。负责检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政策研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相关问题,负责对重点企业运行情况实施监控,负责经济运行简报的编写,负责落实产业引导资金的审核和拨付,负责工业企业升规纳统、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企业家培训、人人持证工作,负责轻工、纺织、食品、生物与医药、家电、工艺美术等行业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局经济运行检测股、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上联系市运行检测协调科、中小企业科、消费品和生物医药工业科、企业服务办公室。

  周枫然:工信部挂职干部、副局长。负责数字洛宁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数字洛宁的项目落地实施。负责工业企业产业扶贫、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智慧城市及5G建设、信息化、全域旅游、网络安全、电信诈骗、新能源电动车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联系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广电公司。负责指导科技方面工作落实落细,推动全县科技创新发展。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局科技管理服务股、信息化办公室。对上联系市科技局、市工业互联网服务中心、市工信局大数据信息产业科、电子信息产业科。

  刘伟锋:市中泰证券公司挂职干部、副局长。协助朱恩成同志抓好促进全县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县企业上市(挂牌)等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对接服务企业融资需求,联系域外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地方发展。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协助朱恩成同志联系市金融工作局。

  刘少波:县纪委监委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对驻在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监察。

  二、机关职能

  (一)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五)负责全县民爆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民爆行业安全。

  (六)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国家、省、市和县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组织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八)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黄金企业统计工作。

  (九)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产业发展导向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发布我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在产业集聚区框架内研究制定产业转移示范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负责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工作;指导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督导重点签约项目落实;负责产业转移项目监测、统计工作;研究协调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十)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等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十二)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层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统筹布局研发平台和基地建设;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监督检查预算执行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十四)统筹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工作,研究提出科技金融结合和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企业孵化等创新创业等工作。

  (十五)编制县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公关和成果应用示范;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发展工作。

  (十六)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七)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承担技术市场管理相关工作;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导县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奖励工作。

  (十八)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的规划和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负责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项目计划片组织实施;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十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拟定全县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定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

  (二十)负责协调联络市级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我县分支机构;引进县外和外资金融机构入驻洛宁;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十一)牵头负责地方金融体系建设,指导县级法人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促进全县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县企业改制上市;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

  (二十二)负责小额贷款机构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十三)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全县金融风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负责防范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牵头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二十四)负责配合省级和市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开展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二十五)负责还贷周转金业务业务的监管。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6个内设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发展规划与产业股、信息化与节能股(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经济运行监测股、科技管理服务股、地方金融综合监管办公室(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公室)。

  下辖2个二级机构:县科技和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四、办公地址

  地址:洛宁县公安路85号院内

  五、联系方式

  电话:0379--66237799

  传真:0379--66237799

  邮编:471700

  六、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夏季)

  14:30—18:0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