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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3-01-04 01:49 来源:洛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领导班子

  李志伟:党组书记、主任

  张红波: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孙中权:党组成员、副主任

  郭利博:党组成员、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主任

  王延平:党组成员、县项目发展中心主任

  肖金帅:项目发展中心副主任

  杨高洁: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

  杨阳:项目发展中心副主任

  二、机关职能

  发改委是全县经济综合部门,承担着制定计划规划、项目管理、争取政策资金、招商引资、物价管理等多项重要职责,是县委、县政府重要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能有: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

  (五)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衔接申请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协同相关部门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负责县级权限内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省、市发改委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及转报工作;

  (六)推进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统筹协调区域合作;

  (七)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八)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

  (九)负责编制全县能源发展规划,负责重大能源项目规划布局和建设管理;

  (十)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重要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粮食流通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地方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承担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的行政监管职责;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健全完善全县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五)负责监测重要商品零售价格、主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情况,组织拟订有关价格、收费方面的政策,承担县管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行政事业性和公益性收费标准的制定、调整和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价格评估、赃物罚没物价格认证。

   三、机构设置

  县发改委内设6个职能科室,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下设2个二级机构。

  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承担机关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发改委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协调办理;负责年度重要工作和领导交办事项督促办理;负责信息及政务公开的内容收集和发布工作;负责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

  1.提出全县重大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县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发展规划;

  2.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跟踪监测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建议措施,确保规划执行效果。

  3.组织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4.监测研判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

  5.落实上级关于国民经济动员的政策要求和工作部署,牵头负责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6.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牵头推进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

  7.负责研究提出促进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举措,统筹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布局;负责制定落实上级重大战略、重要政策的地方配套政策举措;负责统筹推进区域融合发展工作。

  8.拟定全县粮食流通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重要物资储备中长期规划;负责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的行政监管职责。

  (三)项目投资股

  1.负责全县重点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征集、筛选、确定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编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年度省、市重点项目的筛选、申报;负责年度县级重点项目督促实施,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2.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负责县级权限内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省、市发改委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及转报工作;负责县级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负责发改委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工作。

  3.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国家政策资金投向,指导行业部门、各乡镇开展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的谋划、论证、争取工作;负责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监管和项目建设监管。

  4.负责监督指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依法对全县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5.会同统计部门做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

  6.编制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并组织实施。

  7.组织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衔接平衡全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8.提出全县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县级城市、特色小镇建设,按规定权限,办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9.统筹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建设方案并协调实施。

  (四)社会事业股

  1.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负责全县教育、卫生健康、全民健身、民政、广播电视、社会保障、创业就业等方面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事业方面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的申报争取及项目日常监管,协调行业部门推动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2.分析全县服务业发展形势,统筹推动全县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拟订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推进服务业载体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服务业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指导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

  (五)工业能源股

  1.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转型发展攻坚;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业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

  2.负责全县年度工业项目的征集、筛选、储备;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项目推进的日常督促和问题协调;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利用外资项目审批事宜;负责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申报争取;负责企业技术中心资料的初审上报;负责工业转型升级、高新技术等方面政策资金的争取工作。

  3.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负责编制全县能源发展规划,统筹全县能源发展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推进能源清洁化发展;指导协调全县农村能源发展改革工作;负责全县能源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全县重大能源项目招商,推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协调解决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4.拟订全县绿色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县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六)价格调控股

  负责全县价格运行动态的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监测重要商品零售价格、主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情况;组织拟订有关价格、收费方面的政策;承担县管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行政事业性和公益性收费标准的制定、调整和管理工作,省、市管价格、收费标准的审查上报;负责组织价格听证、价格公示、价格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监测分析全县重要农产品价格成本变动;研究提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核算办法的建议,并实施成本监审;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的成本调查;负责价格评估、赃物罚没物价格认证。

  管理的事业单位:洛宁县项目发展中心、洛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洛宁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二级机构:成本监测所、价格认证中心

  四、办公地址

  兴宁中路县政府二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379-66231972

  邮箱:lnxfgw@126.com

  六、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夏季)

  14:30—18:0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