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2017年秋季开学使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2017年秋季开学使用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HNHY-LY170705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财采【2017】0705-01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约325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对所有货物供货、安装和调试到位,具体清单参数见附件
2、供货地点: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
3、供 货 期: 10日历天必须安装调试到位;
4、标段划分:六个标段
标段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一标段 |
教师办公桌、办公椅、固定排椅、8格式学生柜 |
约51万元 |
二标段 |
双层学生床 |
约32万元 |
三标段 |
4连式餐桌、学生课桌凳 |
约55万元 |
四标段 |
教室用互交式多媒体一体机 |
约112万元 |
五标段 |
计算机教室 |
约50万元 |
六标段 |
冷暖大1.5p空调、冷暖大3p空调 |
约24万元 |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良好的商誉及相应的安装调试和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三)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第六标段:投标人必须是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制造)商、代理商或销售商;
第四标段、第五标段:投标人必须是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制造)商、代理商或销售商,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的,须提供核心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第四标段核心产品指75寸交互智能平板;第五标段核心产品指计算机。)
3、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依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报名;
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投标人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报名时请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证件审查原件,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通过的单位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4日上午10时00分
十、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
联系地址:南环路西段
联系人:贾老师 赵老师
电 话:13503886178 13700819658
十三、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生生大厦5楼
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0379-63628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