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东宋镇人民政府洛宁县东宋镇照册村通组道路工程施工成交结果公告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东宋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洛宁县东宋镇照册村通组道路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采购名称:洛宁县东宋镇照册村通组道路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HBHJ1706-HN-002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财采【2017】0615-1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3.1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2 项目投资:约160万元
3.3 建设地点:洛宁县
3.4 招标范围: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6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3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
谈判评审日期:2017年7月3日
谈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陈永红 梁志青 张美荣
七、成交人名称:隆生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鞋都南路139号
成交金额:1350000.00元
项目经理:刘桂超
注册编号:川251141526939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八、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洛宁县东宋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洛宁县东宋镇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13083658888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与展览路交叉口一品雅居2号楼1单元2201室
联 系 人:司先生
电 话:0379-65996079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