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洛宁县2017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充分发挥创业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培育创业创新人才,扶持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建立服务创业创新的机制,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助推脱贫攻坚。经县政府同意,举办洛宁县2017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为做好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洛宁县2017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充分发挥创业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培育创业创新人才,扶持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建立服务创业创新的机制,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助推脱贫攻坚。
二、活动主题
树立创业典型 助力脱贫攻坚
三、评选范围与条件
1、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复转军人、残疾人等各类创业群体,有良好的信誉和职业操守;
2、年龄在18—45岁之间(1972年7月以后出生),在我县创办实体,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一年以上(2016年7月以前),以加快富民强县为己任,艰苦创业,锐意创新,有个性化的创业思路和发展观念的创业人士;洛宁籍在外创业成功人士。
3、经济效益稳定,社会效益良好,劳动关系和谐,求真务实,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显著、吸纳贫困劳动力比例高、创业示范和带动效应良好。
四、评选名额
全县评选“十佳创业之星”和“创业之星”各10名。
五、评选步骤
整个过程分为宣传发动、推选报名、实地考察、评选典型、表彰五个阶段。
1、宣传发动(7月1日—8月10日)。
县人社局将通过网络(洛宁人力资源网、中国洛宁网、乡镇就业信息平台)、电视、微信、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有关评选活动的信息,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评选活动。
2、推选报名(7月10日—8月10日)。
一是自主报名。凡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人才可直接登录洛宁人力资源网(www.luoninghr.cn)下载报名表,完善信息后报送县人社局就业办(政府一楼130房间)。二是组织推荐。通过各乡镇、团县委、妇联、工商联和产业集聚区推荐“创业之星”候选人。报名材料包括:《洛宁县十佳创业之星报名表》和事迹材料一式三份,事迹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内容包括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创业经历和创业成果,带动就业情况。报名时,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2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等材料。时间截止至2017年8月10日,逾期无效。
3、实地考察(8月11日—8月20日)。
8月20日前,召开由人社局牵头的三部门评选领导小组会议,初定候选人名单,对所申报的企业实地进行诚信考察后,形成考察报告材料,核定出上会人选名单,提交部门评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4、评选典型(8月21日—8月31日)。
(1)成立评选组委会,组织人社局、团县委、扶贫办部门领导、有关方面专家,对实地考察考核典型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核定出20名候选名单。
(2)以文字和图片方式将评选结果在洛宁人力资源网、实力洛宁微信平台上向社会公示,通过微信平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开通微信投票。
(3)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公众网上投票和评审投票方式评选出10名2017年“十佳创业之星”和10名2017年“创业之星”,填写表册,上报县政府。
5、表彰奖励(9月1日—9月15日)。
对评选出的2017年“十佳创业之星”和“创业之星”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十佳创业之星”的创业人员给予3000元奖励和40万元免反担保创业贷款支持;对获得“创业之星”的创业人员,给予2000元奖励和20万元免反担保创业贷款支持。
六、组织机构
按照活动有关精神,本次活动由人社局主办,团县委、扶贫办协办,成立评选委员会领导小组,组长由人社局局长张红武担任,副组长由扶贫办主任苏占武、团县委书记黄晶晶担任。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就业办,田永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组织工作。
联系人:田永进 黄松月
联系电话:66233820
附件:/创业大赛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