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下峪镇龙门店村易地搬迁安置点1#楼及室外工程、2#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下峪镇龙门店村易地搬迁安置点1#、2#楼及室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下峪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下峪镇龙门店村易地搬迁安置点1#楼、2#楼及室外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洛宁县下峪镇;
2.3、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292.0974万元;
2.4、招标编号:JXJY-2017-011;
2.5、招标范围:洛宁县下峪镇龙门店村易地搬迁安置点1#楼及室外工程、2#楼建设(1#楼为地上1层住宅楼,建筑面积225.58㎡,砖混结构,主要包括建筑装饰、给排水、电气等;1#楼室外工程主要包括室外铺装、绿化、电气、给排水管网;2#楼为地上2层住宅楼,建筑面积1006.56㎡,砖混结构,主要包括建筑装饰、给排水、电气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自2016年1月以后至今至少连续1年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个人权益记录单及网页版社保缴纳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出具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工程技术职称,项目班子成员须具有施工员、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自2016年1月以后至今至少连续1年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个人权益记录单及网页版社保缴纳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投标人所委托参加报名及开标会议的被授权委托人,须在本单位缴纳连续1年以上社会保险(须提供自2016年1月以后至今至少连续1年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个人权益记录单及网页版社保缴纳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投标人需提供一份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合同金额在100万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打印页);
3.7、依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9、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8:00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4.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
4.3、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及其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④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项目班子成员岗位证书;⑤被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个人权益记录单及网页版社保缴纳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⑥2014年1月1日起金额在100万以上类似业绩一份(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⑧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原件),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所有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晰,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700 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报名合格者现场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下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下峪镇柳林路214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5837948016
代理机构: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24号邮政大厦7楼706室(长兴街与开元大道交叉口交通银行旁)
联 系 人:常女士 张先生
电 话:0379-80862282
电子邮箱:bjjxl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