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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上戈镇人民政府洛宁县上戈镇杜河村提水灌溉及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7-06-21 17:21 来源:本站

1、招标条件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上戈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洛宁县上戈镇杜河村提水灌溉及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并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上戈镇杜河村提水灌溉及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2、项目编号:HBHJ1706-HN-003

2.3、财政审批编号:宁财采【2017】0616-1号

2.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5、项目投资:1标段:93万元

               2标段:约56万元

2.6、建设地点:洛宁县

2.7、招标范围: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标段划分:个标段

标段名称

工作内容

第1标段

提水灌溉工程

第2标段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9、工期要求:1标段:90日历天

               2标段:9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安全、技术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连续年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提供查询网址)若因人社部门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由人社部出具相关证明及社保部门核实电话;

5)投标人2014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附网页版中标公告截图和网址);

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须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7)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8)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可最多对本项目的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若投标单位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个及以上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顺序按标段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确定其所中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9)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提供连续一年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

10)依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1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21日至2017年6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报名。

5、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提供连续年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提供查询网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连续年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提供查询网址);业绩;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等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审查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报名通过的单位可领取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6.2谈判文件售价:500/图纸按成本费收取,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5下午1500分,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上戈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洛宁县上戈镇

联系人:先生

电话:13849931686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与展览路交叉口一品雅居小区2号楼1单元2201

联系人:司先生

电话:0379-65996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