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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乡社会救助精准兜底“按户施保”率大幅提升

时间:2017-06-17 00:08 来源:本站

今年5月中旬以来,城郊乡认真按照《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我县《社会救助精准兜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在全乡范围内认真开展社会救助精准兜底专项整治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该乡在原有农村低保967户、1282人的基础上清退家庭收入、财产超标等不符合农村低保符合认定条件的低保对象333户,共342人;复核认定农村低保对象634户、1011人,其中按户施保394户764人;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兜底65户、134人,整顿后农村低保699户、1145人,户保率达到了63%以上。其主要做法:

一是做好广泛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农村低保户、贫困户识别认定条件。为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对象认定标准的统一,该乡按照洛阳市民政局、洛阳市扶贫办〔2016〕99号《关于做好当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印发《农村低保、扶贫对象复核认定条件》12000份,向全乡农村群众进行逐户送达,并在村内主要干道进行广泛张贴,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在落实困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政策上,尤其在低保户、贫困户认定过程中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是主要指标。

二是靠实工作责任,使低保对象与贫困户精准识别实现有机结合。在低保复核认定过程中,将低保户、贫困户精准识别的工作完全由包村乡领导、驻村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包村乡干部组成的“五位一体”村级精准脱贫责任组承担具体工作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要求各个村级脱贫攻坚责任组重点解决好贫困家庭底数不清和户保率偏低的问题。一是对各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五保)、孤儿、困难和重度残疾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到入户见人,摸清底数,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应保障范围。坚持按户施保,提高户保率。对符合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条件的,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现有低保对象中不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对象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对全乡贫困人口中建档立卡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员纳入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保障范围;三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在评估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时,通过对低保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人员特征、刚性支出四个方面的评估及按户施保等原则,解决户保率偏低的问题。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确保低保复核认定工作实现精准识别,精准认定。首先,要求各个村级精准脱贫责任组做到各村现有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新申请低保的家庭进行三个100%入户。通过深入排查,核算家庭收入、查看财产状况,认真填写《低保对象家庭基本信息调查表》;其次,由县、乡民政部门对照低保对象复核认定条件进行对象甄别筛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照政策明确保障理由,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照政策确定符合保障条款,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照政策明确停保理由。其三,在县、乡民政部门对各村上报的低保、五保对象初选名单提出审核意见后,由各村及时召开群众评议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并对评议结果进行为期5天以上的公示。同时,对不符合低保、五保条件对照政策明确的停保理由向群众说明情况。最后,由乡民政所对各村经民主评议结果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低保、五保拟定对象名单进行汇总上报,并对各村新增对象按有关程序整理上报相关档案资料。(城郊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