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
时间:2017-06-15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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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文件,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我局所涉及两项收费项目,已经停止征收,现予以公示:
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
二、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非强制检定收费不得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
洛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6月13日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