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重点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DHLY—2017—057号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洛宁县重点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宁县重点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二、公告日期:2017年5月31日-—6月2日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7年6月12日
谈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
谈判小组:务宗伟、金云霄、张志刚
四、成交信息:
成交候选人:郑州乐水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价:359000.00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183号白鸽宾馆二楼212号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名 称:洛宁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洛宁县
联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613798266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方金典天汇中心写字楼1806室
联系 人:彭女士
电 话:0379-60898285 13783176397
电子邮箱:dahualy379@126.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