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项目的批复(第二批)
时间:2017-05-22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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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财政局、农工办、畜牧局:
根据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2017年度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项目计划,现下达2017年度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项目,本次共整合各类涉农资金5960万元实施项目149个。其中,实施光伏扶贫项目50个3500万元,贫困村村集体经济项目98个1960万元,“金牛”扶贫项目1个500万元。具体要求如下:
(一)县统筹整合资金办公室要对各乡(镇)项目建设加强督导,光伏扶贫项目务必于2017年6月底前实施完毕,集体经济项目和“金牛”扶贫项目于2017年10月底前大头落地。
(二)县财政局按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复文件,将统筹整合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负责单位。
(三)各个部门要严格按照《洛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办法》和《洛宁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公示、招投标工作,面向社会,接受监督,真正把整合资金使用好,管理好,形成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